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圖片來源:韓聯社) |
人民網訊 據韓聯社報道,20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韓國前總統樸槿惠涉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和違反選舉法案進行宣判,分別判處6年和2年有期徒刑,針對受賄案還另判處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79萬元)。至此,針對樸槿惠累計受到21項罪名指控的一審判決全部結束。
此前,樸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中已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1.06億元人民幣)。由此,樸槿惠的量刑總計32年,罰款180億韓元,被追繳33億韓元。
另外,樸槿惠當日沒有出席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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