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 圖源:韓聯社
人民網訊 據KBS、韓聯社等韓國主流媒體報道,韓國檢方正在調查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镕涉嫌“違規繼承經營權”一事。近日,輿論界密切關注李在镕是否會被檢方公訴,最終結果即將出爐。
李在镕涉嫌“違規繼承經營權”,其通過三星物產、第一毛織、三星生物制劑等三星子公司的會計造假操縱股價,繼而確保繼承三星電子所需的股份。據悉,李在镕將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并,為獲取三星集團核心子公司三星電子的繼承權創造有利條件。因三星物產比第一毛織規模大得多,李在镕通過第一毛織大股東三星生物制劑的會計造假抬高股價,第一毛織公司價值隨之上升,最終得以和三星物產合并。
2016年,法院判決認定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并案存在抬高第一毛織價值、壓低三星物產價值的問題。2019年7月,三星生物制劑社長金泰漢承認存在不適當的會計操作行為。最終,三星電子副社長等相關人員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現在檢察機關對李在镕的處理結果即將塵埃落定。
6月26日,由外部專家組成的韓國大檢察廳調查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調查審議委員會)得出“終止調查、不提起公訴”的結論,并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調查組提出上述建議。據悉,調查審議委員會是由外部專家組成,旨在牽制檢察機關濫用起訴權,對檢察機關調查和起訴過程等進行審議的機構。
韓國法律界預測,調查審議委員會的決定雖然僅具有勸告效力,但由于調查審議委員會是檢察機關為自身改革而自行引進的制度,因此會對此次調查結果產生影響。此前,檢察機關共采納了調查審議委員會的8項建議。
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籍國會議員尹冠碩(音)敦促不要重復“有錢無罪、無錢有罪”的行為。共同民主黨籍國會議員盧雄來(音)指出,呼吁不要對李在镕開展調查和起訴,不僅是“ 有錢無罪、無錢有罪”行為,還將留下“有錢不查、無錢被查”,即只要有錢的話就不會被調查、被審判的先例,這是非常不公正的決定,強調檢察機關應嚴格遵守調查原則。
為核實相關報道內容及三星電子立場,記者曾多次聯系三星電子,但未得到答復。(高途希 申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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