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爾11月26日電 (記者 劉旭) 當地時間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16個月女童鄭仁(音)遭養父母虐待致死案作出二審裁決,推翻一審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鄭仁生前養母張某一審的無期徒刑判決,減刑至有期徒刑35年,維持一審對養父安某的有期徒刑5年裁決。
兩人還被判處接受200小時的虐童治療課程、禁止在兒童機構工作10年,但法院拒絕了檢方對張某佩戴電子裝置接受監視觀察的請求。
法庭在當天的審理中,認定被告人張某有殺人嫌疑,但審判員同時表示,沒有客觀事實表明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是正當的,被告無法調節情緒而導致沖動犯罪的可能性較大。
去年6月至10月,張某涉嫌多次對養女鄭仁進行暴力虐待,并于同年10月13日踢打她的腹部導致死亡被逮捕直訴。此案因為作案手法極其殘忍,在韓國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總統文在寅下令要求徹查。
在此前的審判中,檢方提請法院判處張某死刑,在今年5月舉行的一審中,首爾南部地方法院認定張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張某不服當庭提起上訴。
據韓媒26日報道,法庭當天在宣讀二審判決結果后,部分旁聽的民眾對減刑表示不滿,當場在法庭上怒吼,大批聚集在法院門口等待的民眾也無法接受這一結果,失聲痛哭,另有不少網友在相關新聞下評論,認為二審量刑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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