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項涉及職場欺凌的最新調查顯示,在舉報職場欺凌事件的員工中,約有40%事后遭到報復。
據《韓國先驅報》21日報道,韓國致力于幫助職場欺凌受害者的組織“Gabjil 119”于今年第二季度調查1000名上班族。結果顯示,在305名自述曾遭受職場欺凌的受訪者中,只有12.1%表示已向公司或工會舉報,2.6%表示已報告相關政府機構。在舉報者中,有40%事后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正對待。
調查顯示,絕大多數員工不愿舉報工作場所的欺凌行為。遭遇過職場欺凌的受訪者中,約有57.7%選擇“逆來順受”,19.3%表示已經辭職。
被問及為什么不采取行動,47.1%的受訪者說:“即使采取行動,事情看起來也不會好轉。”31.8%的受訪者擔心這么做可能讓自己未來處于不利境地。
“Gabjil 119”工作人員指出,政府機構的消極反應和相對較輕的懲罰措施很可能導致欺凌者對舉報者的報復。即使發生報復行為,政府也會給欺凌者14天時間改正,只有不整改才會被視為犯罪,“這實際上是一種放任”。
不過,韓國雇傭勞動部說,依照該國《勞動標準法》,對于那些報復職場欺凌舉報者的人,可處以至多三年刑事處罰或3000萬韓元(約合15.9萬元人民幣)罰款。“如果舉報人或受害者希望欺凌者受到懲處,(雇傭勞動部)將立即啟動刑事處罰程序。”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更多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