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爾1月13日電 (記者 曾鼐)針對“新天地教會”會長李萬熙涉嫌妨礙疫情防控案,韓國法院13日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妨礙防疫罪名不成立。但法院認定,李萬熙挪用教會資金等情況屬實。
去年2月,“新天地”大邱教會出現嚴重集體感染,引發韓國疫情大暴發。大邱市政府對李萬熙提出訴訟,認為他對疫情擴散負有責任,要求索賠1000億韓元。韓國檢方以妨礙疫情調查等為由要求判處李萬熙5年有期徒刑。
去年8月,李萬熙被逮捕起訴,隨后獲準保釋。
今年1月13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對李萬熙涉嫌妨礙防疫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妨礙防疫罪名不成立。法院稱,韓國防疫部門要求“新天地教會”提供成員名單、設施清單等要求,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流行病學調查內容,不能因為遺漏上報部分數據而以妨礙防疫罪名處罰李萬熙。
但法院認定,李萬熙挪用教會資金等情況屬實,判處李萬熙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李萬熙一直否認所有指控。去年,他曾舉行記者會公開下跪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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